南通理工学院教科研工作量化计分标准

发布者:建筑工程学院发布时间:2020-06-23浏览次数:11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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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理工学院教科研工作量化计分标准

一、教科研项目立、结项计分标准

(一)纵向项目立、结项

层次

类  别

计分标准(分/项)

备 注

国家级

重 大

400

1.国家级项目:国家科技计划973863项目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,国家社科基金项目(含教育学、艺术学),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。

2.省部级项目:教育部项目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省哲社基金项目、国家相关部委下达的计划项目、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。

3.市厅级项目:省社科联项目、省教育厅项目、市科技项目、市哲社基金项目、省厅级单位下达的计划项目等。

4.区局级项目:市社科联热点课题、市教育局项目、区科技项目等。

5.学会、协会项目:根据学会、协会类别和学科等级计分。一级、二级学科分别按同类别标准降1级、2级计分。

6.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按相应项目类别标准的70%计分。

7.立项不资助项目按相应项目类别标准的70%计分。

8.科研项目立、结项计分:立项按相应类别标准的40%计分,结项按60%计分。

重 点

200

一 般

150

青 年

100

省部级

重 大

150

重 点

80

一 般

40

市厅级

重 大

50

重 点

20

一 般

10

区局级

重点

12

一般

8

校  级

重 点

8

一 般

5

(二)横向项目立、结项

层次

类 别

视同纵向项目级别

计分标准(分/项)

备注

自然科学单项100万元以上;   人文社科单项30万元以上

国家级

 按到账经费计分。自然科学:1/万元;人文社科:3/万元。


1.横向项目最高计分不超过200分。

2.自然科学单项1万元以下、人文社科单项0.3万元以下只计积分,不算项目级别。

自然科学单项30-100万元;    人文社科单项10-30万元

省部级

自然科学单项10-30万元;     人文社科单项3-10万元

市厅级

自然科学单项1-10万元;      人文社科单项0.3-3万元

校  级

二、教科研成果计分标准

(一)论文类

层次

类  别

计分标准

(分/篇)

备 注

一级

Science》、《Nature》、中国社会科学

250

1.论文只统计署名为我校的第一作者。

2.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。

3.论文转载只计分一次,就高不就低。

4.论文等级按《南通理工学院校定期刊源及论文分级目录(试行)》执行。

其    他

75

二级

40

三级

25

四级

8

(二)著作类

层次

类 别

计分标准

(分/部)

备 注

专 著

120

1.主编按计分标准的15%计分,副主编按标准的10%计分,参编按标准的5%计分,剩余分数按实际撰写章节的字数及折算的计分标准分配给撰写人。

2.未注明撰写章节的不计分;不是我校教职工撰写的章节不计分。

3.每部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古籍整理、工具书超过20万字不加分,不足20万字,每万字分别按6分、3.5分、5分、4.5分扣减。

4.与专业无关的著作不列入统计范围。

编 著

70

译 著

100

古籍整理、工具书

90

(三)成果鉴定类

层次

类 别

计分标准

(分/项)

备 注

国家级鉴定

80

 成果鉴定必须由相应级别的成果管理部门组织,并出具鉴定书。

省部级鉴定

40

市厅级鉴定

25

(四)调研、决策咨询报告类

层次

类    别

计分标准(分/份)

报告获国家领导人批示并被国家相关部门采用

80

报告获省部领导人批示并被省部相关部门采用

40

报告获市厅领导人批示并被市厅相关部门采用

25

报告获县区领导人批示并被县区相关部门采用

8

(五)知识产权类

层次

类    别

计分标准

(分/件)

备注

授权发明专利

7550

1.专利必须为职务发明。

2. 发明专利进入实审未授权,学校按每项3000元给予资助。

3.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转让(化)须提供佐证材料。

4.括号内数据是表示扣除代理费后实际奖励积分。

授权实用新型专利、

158

 授权外观设计专利

经国家软件登记中心登记的软件

85

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转让(化)

转让(化)净收入2000/

(六)艺术作品类

层次

类     别

计分标准

作品被国家博物馆或美术馆收藏;或国家级场所(北京音乐厅、上海音乐厅)举办个人音乐会;或作为导演编导的影视节目在中央电视台演播;或中国美术馆个人画展

80

全国美展作品入选;或国家级舞台艺术的展演作品

60

作品被省博物馆或美术馆收藏;或省部级场所举办个人音乐会或个人画展;或作为导演编导的影视节目在省级电视台演播

40

作品被市博物馆或美术馆收藏;或市级场所举办个人音乐会或个人画展;或作为导演编导的影视节目在市级电视台演播

25


三、教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

(一)教科研类

层次

类  别

计分标准(分/项)

备  注

科技三大奖

其 他

国家级

一等奖

2500

1500

1.国家级奖指国家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。

2.省部级奖指教育部科技进步奖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、省科学技术奖、省哲社奖、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。

3.市厅级奖指省教育厅高校哲社奖、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、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、南通市科技进步奖、南通市哲社奖。

4.作家协会、文艺家联合会颁发的奖项,按相应类别标准计分。

5.特等奖按相应类别一等奖的130%计分,四等奖按相应类别三等奖的70%计分。

二等奖

1500

1000

三等奖

1000

750

省部级

一等奖

750

500

二等奖

500

300

三等奖

300

200

市厅级

一等奖

150

100

二等奖

100

75

三等奖

75

50


(二)艺术作品类

层次

类      别

计分标准(分/次)

 获全国美术、书法、摄影展、音舞作品、表演大赛奖

(文化部和全国专业协会联合举办)

80

 获江苏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展、音舞作品、表演大赛奖

(省文化厅和省专业协会联合举办)

40

 获南通市美术、书法、摄影展、音舞作品、表演大赛奖

(市文化局和市专业协会联合举办)

25



四、教科研团队、平台建设工作量化计分标准

(一)教科研团队

层 次

类    别

计分标准(分/项)

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

1500

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

500

市厅级科技创新团队

150

(二)教科研平台

层次

类 别

建设项目名称

计分标准

(分/项)

备  注

国家级

协同创新中心

1500  

1.教科研平台指协同创新中心、重点研究基地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公共服务平台等。

2.申报成功、验收通过分别按相应类别标准的30%70%计分。

重点研究基地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
1000

公共服务平台

750

省部级

协同创新中心

500

重点研究基地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
300

公共服务平台

200

市厅级

协同创新中心

150

重点研究基地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
100  

公共服务平台

75  

校级

自建平台

15

校企共建平台

30


6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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